新闻中心

OB视讯胜华波募资9亿:5亿补流资金王氏家族100%控股下分红3亿20年分红超净利润100%购买房产、金融理财等未投入募投项目

2024-01-11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OB视讯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胜华波(以下简称“胜华波”)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和汽车座椅电机。胜华波保荐机构未安信证券股份有限胜华波,保荐代表人赵磊,李超。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孙敏,尹志彬。

  胜华波此次IPO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胜华波4,080.00胜华波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分别用于4个项目年产胜华波450胜华波万套雨刮器扩容项目两个子项目合计募集1.785051亿元、年产胜华波1500胜华波万台座椅电机扩容项目0.826038亿元OB视讯、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雨刮器总成关键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注)0.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合计募集9.02062亿元。

  胜华波招股书(上会稿)显示,胜华波实际控制人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兄弟三人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前牢固掌握着胜华波100%的股权。即使在计划发行4,080万股新股之后,他们的持股比例仍将高达89.97%,显示了对胜华波控制权的极高集中度。

  王氏家族不仅在顶层架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中王上胜担任胜华波及胜华波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上华和王少波分别出任董事职务,并在集团层面也担任要职。这种家族内部的紧密联系进一步延伸至管理层:总经理李伟良的身份是王上华的女婿,而董事会成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如王佳佳(董事会秘书)、王丽慧(副总经理)以及王坚(副总经理)均为王上胜或王上华的女儿、儿子,形成了家族深度参与的管理团队。

  上交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同样对上述分红提出问题,“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结合报告期分红的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及历史上向发行人借款的最终去向,是否存在分红款间接流入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

  胜华波对上交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回复称“公司注重股东回报,为了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报告期内进行了现金分红。2019 年-2021 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12,000.00 万元、16,475.00 万元和2,000.00 万元,2022 年未现金分红。

  在对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三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其现金分红的情况如下:

  -胜华波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4,687.61万元。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4,687.61万元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6,393.76万元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8,302.55万元

  对于一家业绩表现良好的公司来说,分红是回馈股东的一种方式,也是展示公司盈利能力的一种证明。然而,胜华波累计分红行为却让人感到困惑。如果公司的现金流充足,那么分红的必要性就值得怀疑。如果胜华波的现金流不足,那么将本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用于分红就更加令人深思。

  一方面,如果胜华波真的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来满足刮器扩容项目、座椅电机扩容项目、汽车雨刮器总成关键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等环节的流动资金需求,那么通过募集资金来实现这一目标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并不真正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而是为了其它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值得深思。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胜华波要在股市募集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不是使用公司自身的3亿元利润来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福华化学也进行了高额的现金分红,并在申请发行上市的过程中被终止审核OB视讯。福华化学的股权结构显示,实际控制人控制了大部分股份表决权。这使得大部分现金分红落入了实控人的口袋中。这种“割韭菜”的行为无疑会伤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王上胜担任胜华波及胜华波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上华和王少波分别出任董事职务,审核中心落实函对现金分红的最终去向作出回应。

  在报告期内,胜华波集团及关联股东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从公司分红中获得了总计30,475.00万元的税后现金分红。作为胜华波集团及胜华波公司的核心领导层,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上胜先生对其所获得的6,095.00万元。

  首先,王上胜将其中745万元用于抵减对发行人的欠款,以优化自身财务结构。其次,他将其2,255万元投入到子女及其配偶的股权投资与借款中,包括对上海技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25万元,向上海馥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140万元借款以支持其生产经营及投资建厂,并将剩余590万元用作餐饮经营企业的投资与借款。

  此外,他还动用了609万元助力子女购房,868万元涉足期货、保险和理财领域,以及剩余的399万元用于家庭支出,涵盖了日常消费、孙子女教育等方面。

  与此同时,身为董事的王上华和王少波也各自收到了3,047.50万元的税后分红。王上华主要将分红资金分配至购房及装修(1,638万元),抵减对发行人的欠款(400万元),其余的400万元则投入到了家庭支出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王少波同样关注了购房需求,将1,886万元用于购置房产,同时用400万元偿还对发行人的债务,余下的152万元则分配给家庭支出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

  整体来看,取得现金分红后,资金主要用于房地产投资、支持家族企业运营发展、金融产品投资以及家庭生活支出等。未将分红投入募投项目。

搜索